相关问答
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应当查验产品包装、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及有关许可证明文件,不得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
农药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印制或者贴有标签。国家鼓励农药生产企业使用可回收的农药包装材料。农药标签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或者进口、出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以及相关复方制剂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单位内部管理制度,防止发生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以及相关复方制剂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存储库房,应当设置视频监控设施和与公安机关联网的报警装置。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第一步:准备各种筹办资料。包括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经营药品的范围,人员简历,。第二步:向省药监局申请筹办,省药监局同意开办,发给一个《受理通知书》第三步:筹办完成。经营向省药监局提交材料并申请验证。第四步:药监局按照各省开办验收标准验收完成后,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第五步:用《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核准证明以及其他资料,到工商局办理工商登记。第二阶段:申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俗称GSP)。《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按照《药品管理法》第14条规定,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应符合省、自治区、药品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51人已浏览
1,026人已浏览
1,187人已浏览
2,2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