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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
有 我省政府有政策规定: “在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的情形下,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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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大家解答“四川最低工资标准2018是多少”的问题。 2018年四川最低工资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50元/月、1650元/月、17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3元/小时、17.4元/小时、18.7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项: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长病假老职工病假工资标准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长期病假老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有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有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支付标准。《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发[2010]22号):经研究,省政府决定对全省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予以发布。一、调整后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一)每月650元(每日29.9元);(二)每月710元(每日32.6元);(三)每月780元(每日35.9元);(四)每月850元(每日39.1元)。二、调整后全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每小时6.8元;(二)每小时7.5元;(三)每小时8.2元;(四)每小时8.9元。此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本通知自2010年8月1日起实施。各市(州)应尽快重新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具体标准,经当地人民政府确定后于7月30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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