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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明确记载的权利、义务转让。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
工业用地转让条件: 1、签订书面的工业用地转让合同; 2、需转让的工业用地已支付全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相关税费; 3、出让方取得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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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转让条件: 1、签订书面的工业用地转让合同; 2、需转让的工业用地已支付全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相关税费; 3、出让方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工业用地转让条件: 1、签订书面的工业用地转让合同; 2、需转让的工业用地已支付全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相关税费; 3、出让方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转让需符合以下条件: 1、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滞纳金、违约金及相关税费,并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2、不改变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和建设规划条件等。对于受让人拟改变原工业用途中不同行业类别的,应取得规划建设、经信等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根据有关政策相应调整土地出让合同;属于特殊行业的,还须征得安监、环保、消防等部门同意。 3、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外,投资额已达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且实际开发建设建筑面积已达到合同约定开发建筑总面积25%以上。 4、土地权属无争议、无违法用地(或违法用地已处理完毕)、无违章建(构)筑物、未设定抵押(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除外)或他项权利登记。 5、工业用地一般不得分割转让,如分割转让的,须经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安监、消防等部门批准。 6、受让方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工业投资项目须符合我市工业投资项目准入评价要求。 7、已达到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转让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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