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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监视居住超过半年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所以应该不能抓捕。...
证据不足的监视居住期满后,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解除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视最长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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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监视居住是一种刑法上的强制措施,要结合案情进行分析,主要是证据方面。根据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向人民法院提出相关证据。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超过主个月,如果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单位没有对你采取新的强制措施,你就是自由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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