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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男女相互向对方给付财物的现象是较为普遍的,给付的性质有时候是馈赠,有时候是借贷。由于恋爱期间对恋人的信任,借贷不打欠条的现象时有发...
1、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贩卖毒品罪】贩卖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刑法第三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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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的赠予行为,其性质到底是普通的赠予还是附条件的赠予,我们一般认为,双方以结婚为目的,一方或者双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对方而发生的赠予,并非一般的单纯以转移财产为目的的赠予,而是附有解除赠予条件的赠予,如果条件没有成就,那么赠予继续有效,如果婚姻没有达成,就可以要求返还。 您具体情况不知(以什么形式给钱,是否有记录、欠条、证明,金额有多少,分几次,每次多少等等),无法具体回复。
在恋爱期间借款,法律上男女之间也是可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恋爱期间发生的借款,借款方有义务予以偿还。当然还存在另外一种情况,为赠与关系。 对于主张方需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如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对于恋爱期间确实双方确实存在借款关系,法院一般会予以认定并判决借款方偿还借款。
1、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贩卖毒品罪】贩卖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对你朋友刑事拘留,侦查机关应该有明确的涉嫌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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