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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六条“社会保险费实行三项社会保险费集中、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
如果你档案在济南或者有当地的居住证,可以在你档案或者居住地的社保中心办缴纳,拿身份证、存档、居住证办理。 你和单位有劳动关系,单位就应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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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审核完毕后,会通知单位领证,然后就可以办理社保缴费业务,具体流程为: (1)申报:单位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2)初审:社保工作人员接件,初审申报材料,扫描申报资料原件,向申报单位出具受理回执并承诺办理时限。 (3)录入:社保工作人员进入信息系统按照初审资料录入相关信息,并产生唯一的社保编号。 (4)复核:社保内部复核登记表格和申报材料,信息系统同步复核。 (5)制证:复核通过后,系统打印《社会保险登记证》并加盖社保经办机构行政印章,通知申报单位领取。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后,单位凭《社会保险登记证》到征集统筹窗口办理参保缴费业务。 (6)归档:社保工作人员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立卷归档。
在南宁购买社保主要分为两类情况,一类是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一类是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保。以下对不同人员如何购买社会保险进行介绍: 一、企业职工购买社保 (一)职工参加社会保险需先申报参保 业务名称:社保人员增减申报。 设定依据: 1、《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 2、《关于实施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工作的通知》(南劳社字[2007]46号) 办理条件:已办理参保登记的各类用人单位职工。 所需材料目录: 1、用人单位填写《南宁市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增减变动情况花名册》一式两份。 2、《劳动合同书》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非南宁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同期未在其他地市参加各类社会保险的个人声明原件1份。 3、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附《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异动表》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 4、职工离开单位停止缴费需附单位处理意见复印件1份(如辞职报告、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的证明、调令等)。 5、单位负责办理职工的相关后续业务; 6、职工死亡停止缴费需附死亡证明复印件1份。
1、用人单位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个人办理社保可以直接去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2、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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