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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
群体劳资纠纷可以提起共同诉讼,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含两人)以上的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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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纠纷诉讼主体条件 凡是《劳动法》适用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因此,符合劳动纠纷诉讼主体条件的应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之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雇工在7人以下的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帮工、学徒等劳动者;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2、劳动纠纷诉讼标的范围 劳动纠纷诉讼的标的具体包括: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规定而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法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当事人可以就符合上述诉讼主体条件,又在诉讼标的范围内的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不清楚你要起诉的诉讼请求是什么。而且即使你的案子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也是要先仲裁才能起诉的。我以下仅就你的第二个问题做个全面解答:首先,你们单位仅仅是威胁开除你,在单位还没有实际开除你之前,你是不能针对单位威胁开除行为提起劳动仲裁的,因为你的合法权益并没有受到实际的侵害。其次,如果你针对公司的岗位安排提起仲裁,这就要看你们的合同对你的工作岗位和劳动报酬有没有约定。如果公司为你安排了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工作岗位或少于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则你可以据此提起劳动仲裁。否则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表现对员工的工作岗位进行安排并据此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这属于公司的管理权限范围,无论仲裁或法院一般不对此进行审查,你也不能对此提起劳动仲裁。第三、无论你与公司之间有何争议,你都不宜将此争议向客户广而告之,因为任何一位员工都负有维护公司对外良好形象的义务。我们认为你发邮件给所有客户告知其你内部职位的行为是欠妥的,也不是一位成熟的职业经理人应为的行为。所以,单从此点上讲,也许公司一直没有让你转正也有公司的道理。综上,我觉得在你的合法权益没有受到实际侵害之前,就想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并非一个很好的选择。毕竟法律途径只是众多解决问题的途径之一。比如你可以选择跟单位继续沟通,发现自己的不足并加以改进;如果单位还是不转正的话,你也可以选择辞职;如果单位对你进行实际的罚款或开除等影响到你劳动权利的处罚,你再申请法律途径救济也为时未晚。
发生劳动纠纷不能直接起诉。发生劳动纠纷后,劳动者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首先要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在劳动纠纷发生后的60日内向仲裁机构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对仲裁结果不服时,才能到法院提起诉讼,而不能直接提起诉讼。 【相关延伸】 劳动纠纷的仲裁时效为几年? 劳动纠纷的仲裁时效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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