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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既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也包括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 在确定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时,特别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第29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也就是说,在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件中,其侵权行为地往往具有多样性。 二、新闻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 在新闻侵权纠纷案件中,往往侵权行为地也具有多样性,也就是说,报刊、杂志的发行销售地均可以被理解为侵权行为地。 三、合同关系与侵权关系在同一纠纷案件中的并存。
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或瑕疵如何区分还没有法定的解释,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第2款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的说法可以反过来界定为,在保修期内应当修复的就可认为是质量问题。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一般为50年--笔者注);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空鼓一般是外粉刷施工不到位造成,是较小问题,在装修前修复比较容易,如内混凝土本身有空鼓,那是主体结构的安全问题。您例举的这些问题原则上是保修的问题。但发现结构安全问题,可主张退房,如开发商拒退,可起诉;开发商不愿修复或修复不到位,也可起诉。如起诉,建议您先起诉再在法庭主持下由双方约定或由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为好,因为起诉前自行委托的鉴定机构(即使有资质)也是单方面委托,法庭不一定认可,被告也能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这样弗时又弗力。现您自己聘请的验房师检验结果也应该起作用,因为那是客观事实。
《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既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也包括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 在确定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时,特别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第29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也就是说,在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件中,其侵权行为地往往具有多样性。 二、新闻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 在新闻侵权纠纷案件中,往往侵权行为地也具有多样性,也就是说,报刊、杂志的发行销售地均可以被理解为侵权行为地。 三、合同关系与侵权关系在同一纠纷案件中的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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