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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有的种类看,有四种分类: 1、是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人的担保是指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以信用作保证,承诺把债务的实现。物的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
以下是关于担保种类有哪些的详细解答: 担保的种类:保证人,保证方式,保证责任,保证期间,抵押物,抵押权登记,抵押权效力,抵押权实现,质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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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种类有什么呢 担保种类如下: 1.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人的担保是指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以信用作保证,承诺把债务的实现。物的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特定财产权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 2.一般担保与特殊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债务人用自己的财产保证合同履行的。特殊担保是指债务人用特定物担保的; 3.法定担保与约定担保。法定担保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担保。约定担保是指法律没有规定,由当事人约定的担保; 4.本担保与反担保。本担保是指担保人为主合同提供的担保。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反过来再叫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最高额担保期间最长是多久 最高额担保期间并不是确定的,最长多久需看具体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有保证人清偿债务期限的,保证期间为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没有约定债务清偿期限的,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终止之日或自债权人收到保证人终止保证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人的分类:担保人的分类主要依据担保的方式,而担保的方式为四种:抵押.质押.保证.抵押加保证。1、抵押担保:借款人将购买的自营住宅作为贷款抵押物,必须将住宅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的房地产作为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必须签订书面抵押合同的借款人必须在抵押期间妥善保管抵押财产,负责维护。保证完整无损的责任,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设定的抵押抵押在抵押期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的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再次抵押或出租抵押物。转让、出售、赠与。2、当铺担保:采用当铺方式的,当铺人和当铺人必须签订书面当铺合同,当铺合同在借款人偿还所有贷款利息时中止设定的当铺,当铺期满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当铺期间,如有损害物质,丢失,贷款人应负责赔偿。3、抵押加担保:借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购买住宅所有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偿还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人作为贷款担保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目前,一般要求购买的住宅开发人员为担保人。4、担保:借款人无法全额提供抵押(当铺)时,应由贷款人承认的第三者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担保人是法人的,需要具备代还所有贷款本息的能力,并且在银行开有存款账户。担保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代偿能力充足,贷款银行有一定金额的担保人和债权人必须书面签订担保合同。担保人发生变更时,应按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批准,不得撤销原担保合同。
债的担保的种类: 1、人的担保。人的担保,是指在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之外,又附加第三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实现的总担保。 2、物的担保。物的担保,是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将财产变价,并从中优先受偿的制度,主要有抵押、质押、留置等。 3、金钱担保。金钱担保,是债务人在约定给付以外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该金钱的返还与丧失与债务履行与否联系在一起,使当事人双方产生心理压力,从而促其积极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实现的制度。其主要方式有定金、押金。 4、反担保。所谓反担保,是指在商品贸易、工程承包和资金借贷等经济往来中,为了换取担保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等担保方式而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向该担保人提供担保,该新设担保相对于原担保而言被称为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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