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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财产公证同一般的公证程序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婚后财产公证需要的材料及手续有: 1、首先,办理婚后财产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个人的身份证明;...
夫妻婚后财产可以公证,婚后财产公证要求当事人凭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财产清单等材料向公证处申请公证;公证人受理后进行审查;通过考试的,依法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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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2、是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但由于转按揭手续非常麻烦,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为此,银行给出两种建议,其一即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其二是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一般采纳第二种方式的居民较多。
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房,无论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财产所有权。协商不成的,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分割,欠银行的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处理。
离婚时财产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这一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的分割上,即夫妻双方有权平等分割共同财产,平等承担共同债务。2、.照顾子女和妇女的利益原则。这儿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女方适当的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类型上给女方分配一些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如住房等。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的原则。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分割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时,应尽可能分配给需要生产资料并能充分发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时,应尽可能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的需要,以发挥其使用价值。根据实际需要和有利效用原则,不可分物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按照公平原则,按照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4、夫妻一方的全部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是指一方有过错时,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无过错方分割财产。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操作,没有明确的结论。主要看法官是否认可这个分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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