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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的时间不算羁押的时间。缓刑和羁押是不相同的。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经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
羁押时间不能抵缓刑期。缓刑是考验期,不是刑期,缓刑考验期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算。但如果缓刑考验期内,违反规定被收监的,判决前先期羁押的时间折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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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抵扣前期羁押时间。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缓刑不是刑种,而是刑罚具体运用上的一种制度,宣告缓刑必须以判处刑罚为前提,不能脱离原判刑罚而独立存在,是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因而,缓刑犯在判处刑罚时确定了相应的缓刑考验期,判决前的羁押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因此,从这两方面的规定来看,缓刑犯前罪羁押的期限应计算在刑期内。
缓刑不能抵减羁押的时间,也就是被羁押期限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两者是不同的概念。缓刑是考验期,不是刑期,缓刑考验期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诉。但如果缓刑考验期内,违反规定,收监执行的,判决前先期羁押的时间折抵刑期,先期羁押一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刑期一日。如果缓刑考验期内没有犯新罪的,考验期过后也就不再执行刑罚。《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不算。羁押的期限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羁押的期限是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的,因为缓刑是对原判刑罚缓期执行的情形。《刑法》:第73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76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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