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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话,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了,有偿还的义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如果是赌债等债务,则不需要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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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 1、一方欠债是用在了家庭共同生活的,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有偿还的义务。 2、若是一方欠债只是为个人消费的,则属于其个人债务,另一方没有偿还的义务。 3、一方因为一些违法行为而欠债,如吸毒、赌博等,则该债务不受国家保护,自然另一方也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这个规则确定了共债共签的规则。对于明显超出家庭生活需要的债务,如果只有一方向外界借钱,首先要看对方是否认可。如果不认可,需要债权人一方证明债务人夫妻共同受益,或者基于共同债务。如果不能证明,不能证明的后果由债权人承担,对方不再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这种债务应该属于她个人债务,理由一是你不知情,没有共同借款的意思表示。二是没有用于共同生活。三是你们夫妻关系不好,她的借款究竟用于哪里只有她自己知道。四是向妹妹借款,妹妹没有当时就询问一下姐夫该借款要不要借,借来以后怎么还,因为数额巨大,按常理要商量好才能借的。根据以上理由,应属她个人借款行为-----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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