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取得房产的,免征。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取得房产的,免征。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20]78号)第一条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人、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2、其他人之间的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可以扣除办理房屋过户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1、直系亲属间的赠与:只需要缴纳3%的契税和双方各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2、非直系亲属间的赠与:契税3%,印花税双方各万分之五,个税赠与所得的20%,房产不满五年的按照房产的全额征收5%的营业税,满五年的普通住宅免收营业税,满五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差额征收5%的营业税,有增值但不符合免税条件的0.5%。
个人赠送的房产,视同发生应税行为,需要交纳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一)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8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