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加班协商一致后,一般每天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
对于每周加班时间最多不得超过的事,《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目前我国的《劳动法》关于工时制度的规定主要有: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有一个休息日。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每日也不超过3小时。这么看,你们所在的企业的做法是合理的。 《劳动法》还规定,安排劳动者加班除了要符合上述一系列规定外,加班时间每周不超过9小时即是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而你所在的企业,每天要求职工加班3小时,一周下来就是15小时,一个月下来,每人至少加班45小时以上。因此,厂方与职工签订的专项协议,有些是违反《劳动法》的。根据《劳动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的规定,尽管你们与厂方自愿协商后有约定,但超时加班也是违法的。实际上,你们在21日前的14个工作日中,每天加班3小时,本月已累计加班42小时,超过法定时间,完全有权在本月拒绝再加班。
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延长工时时间的限制包括正常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且每月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的总时数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即平均每周加班时间不超过九小时。
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的规定,便可得知每日加班时间最长不超过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延长工时时间的限制包括正常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且每月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的总时数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即平均每周加班时间不超过九小时。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24人已浏览
681人已浏览
272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