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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求的不仅仅是精神抚慰金,你好,申请工伤或者雇员损害赔偿。申请工伤的,首先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由单位或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
一、什么是离婚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失是指由于加害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精神痛苦或使其精神利益受到损害。受害人可以根据法律之规定,就无形损害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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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是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精神损失的一些说法: 不论因为什么原因,只要身体上遭受损害的(刑事案件除外),都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即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数额不同。造成伤残的,更应该有精神损失。 伤残赔偿金中不包含精神损失在内。 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解释中规定伤残赔偿金就是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后来最高院又颁布实施了一个司法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其中第一条就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十八条规定了精神损失费,第二十五条规定了残疾赔偿金。可见,对二者是分开予以赔偿的。另外,根据法律原则,对同一问题的规定,有相互矛盾的,适用新的规定。所以从时间上来看,应以后者为准。即,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失不是一回事,可以同时要求赔偿。
劳动者受骨折的,没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是没有什么精神损失费的,但是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司法解释一》第28条做了补充,该条规定: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因侵害行为有差别,其所造成的损害亦有所不同,分别论述于下: 1、在重婚情形下。重婚行为构成了夫妻间贞操义务的违反,主要会造成他方配偶精神上的痛苦。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精神损害不可能精确计算,只能委之于法官凭借司法经验,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常理、医学鉴定等因素予以判断。至于物质上损害亦非不存在,比如,一方婚外性行为感染性病致使他方身体受到伤害,由此产生的医药费。另外,为获得他方配偶不忠行为的证据而支出的费用亦应计算在内。 2、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情形下。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侵犯的客体与重婚相同,其所造成的损害后果与后者造成的结果相类似。重婚造成的结果前文已有详述,此处不再赘述。 3、在家庭暴力情形下。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至于精神上损害,同样应委之于法官依前文所列标准予以确定。 4、在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形下。虐待家庭成员的损害后果与情形下的损害后果基本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5、在遗弃情形下。物质损害主要包括费、家庭生活费当中应由对方支付的部分。精神损害依上述规则予以确定。损害除上述所列各项之外,在判决离婚中,、诉讼费也应一并计算。因为这些费用是本不应发生,但由于一方配偶侵害行为导致而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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