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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不属于工资总额: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1、社会保险费; 2、劳动保护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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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是指企业根据国家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即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全部工资收入。 一、工资总额的组成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对已做的工作按工资标准支付的计时工资; 2、对已做的工作按计件单件(包括累进制的累进单价)支付的计件工资; 3、由于工作条件变更(原材料不符合要求、加工过程复杂、工具和设备不良等)而发给计件工人的工资津贴; 4、计件工人从事低于其技术等级的工作未达到原工资率的工资补贴; 5、包工工资; 6、不采用上列工资制度,而用营业提成办法所支付的报酬; 7、各种经常性的奖金(如完成与超额完成计划、节约原材料、燃料、电力、提高质量及无事故等奖金); 8、加班加点津贴(包括节日、假日加班); 9、夜班津贴; 10、非因工人过失而产生废品时的工资; 11、非因工人过失而机器设备停工时间的工资; 12、由于工作条件困难(工作有害健康、繁重、危险等)而发给的津贴; 13、节日值班津贴; 14、技术津贴; 15、支给兼任工长(班组长)者的津贴; 16、支给生产中教学徒者的津贴; 17、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的报酬; 18、地区津贴; 19、在工作中女工哺育婴儿时间的工资; 20、执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时的工资; 21、未成年工优待工作时间的工资; 22、职工调动期间的工资; 23、定期休假的工资; 24、支给派出学习但仍算本单位编制内的工作人员的工资; 25、其他工资性质的津贴(如伙食津贴、房贴、水电贴、煤贴等); 26、解雇金。 二、工资总额不包括下列各项: 1、支付给创造发明、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劳动竞赛、各种模范等一次性的奖金; 2、工资附加费、国家机关、团体的福利费。但由工资附加费开支的工会、劳保、福利、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应分别包括在支付单位的工资总额内; 3、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如特殊工作服、口罩、手套、解毒剂、通风设备及各种安全设备支出); 4、出差费; 5、调动工作的旅费与调动工作地区的安家费; 6、实习学生的津贴。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工资总额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构成,具体如下: 1、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3、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4、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特殊情形下必须支付的工资,例如探亲假、产假等期间工资。 工资总额不包括哪些? 根据规定,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相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与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3、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4、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5、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6、出差伙食补助费、午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7、对自带工具和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与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8、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9、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及其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10、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医疗补助费及生活补助费等; 11、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之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12、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及其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13、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14、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一般以年计算)内直接支付给本企业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的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全体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由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对企业的工资总额组成作了明确规定。工资总额由六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报酬。 (2)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完成的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3)奖金: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等。 (4)津贴和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指对法定节假日和休假日工作的职工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职工按规定支付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除外)。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劳动者因病、婚、丧、产假、工伤及定期休假等原因支付的工资及附加工资、保留工资等。 据此可见,你所讲的过节费、福利费等不应当计入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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