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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存款认定婚前存款本应该属于婚前财产,无可厚非。因为婚前存款均有银行记录,这种记录也容易被法官采信。但是,很多时候,一方将婚前存款用于...
按民法典规定,时,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 (2)的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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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存款认定婚前存款本应该属于婚前财产,无可厚非。因为婚前存款均有银行记录,这种记录也容易被法官采信。但是,很多时候,一方将婚前存款用于婚后生活或购买婚后财产,如果对方没有任何投入、也没有动用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所购买婚后财产属于个人财产。2、婚前房产认定如果产权登记已经在婚前完成,且在自己名下,那么产权是归自己的。3、婚前财产之婚前投入婚后收益如果认定为婚前财产,与“婚后取得”矛盾;如果定性为婚后财产,与一方实体上婚前投入相对,有失公允。另外,婚前个人财产也属于婚前财产。
首先要设法了解这两处房产的确切地址; 其二,可以去房地产登记部门查询有关这两处房产的确切资料。有关不动产的登记资料,应该都是公开的,可以供人查询的,但具体如何查阅,各国规定不尽一致。必要的话,可以委托当地的律师办理查询事宜; 其三,在取得相关房地产的登记资料以后,还必须把这些资料送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公证以后再把经公证的资料送到中国大使馆进行认证,经过这些程序后,这些资料就能作为有效证据提交法院。有了这些证据,就能够证明那两处房产属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合理的分割。
读者咨询:我于2003年7月结婚,我丈夫是日籍华人。结婚后,我一直生活在上海,他则两地来回跑。2007年,他在上海投资的项目结束后就回了日本。以后就很少与我联系,双方感情出现破裂。去年底,我在上海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他只愿承担很少的经济补偿,双方为此争执不下。前几天,我的一个在日本的朋友了解到我丈夫在东京有两处房产,价值不菲。我想了解我应该怎样去核实,并获得有关证明材料呢?(读者) 业者答疑:据你来信所讲的情况,首先你要设法了解这两处房产的确切地址;其二,你可以委托东京的朋友去房地产登记部门查询有关这两处房产的确切资料。有关不动产的登记资料,应该都是公开的,可以供人查询的,但具体如何查阅,各国规定不尽一致。必要的话,可以委托当地的律师办理查询事宜;其三,在取得相关房地产的登记资料以后,还必须把这些资料送日本的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公证以后再把经公证的资料送到中国大使馆进行认证,经过这些程序后,这些资料就能作为有效证据提交法院。有了这些证据,就能够证明东京的那两处房产属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合理的分割。 (《日本新华侨报》) 110ask.com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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