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当事人认为派出所的处理结果不公平的,对其进行投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律分析 公安不作为,可以到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进行投诉或控告。法律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投诉公安局可以找以下部门: 一、向该公安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控告; 二、向该公安机关的上级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控告; 三、向检察院就公安机关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进行举报、控告。
公民如果认为公安单位立案的做法不当,通常有以下三种投诉的方法:向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单位进行申请并且复议;恳求当地的人民检察院予以立案以及进行监督;提起自诉。法律赋予公民对公安单位立案活动进行监督的权利,不予立案的公安单位接到申请复议后,应该要认真及时地进行复议,并且将复议结果通知该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立案监督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86人已浏览
7,215人已浏览
955人已浏览
26,1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