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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方无赔付能力,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起诉以后,是可以根据法院的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的,一旦申请执行的话,就是什么时候有财产什么时候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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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方无赔付能力,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起诉以后,是可以根据法院的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的,一旦申请执行的话,就是什么时候有财产什么时候履行赔偿义务,但是执行的是个人的合法财产。另外,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当事人买了保险,发生事故后,要积极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打电话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到现场进行勘验进行定损,如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内容,保险公司就按约定进行赔偿。交强险优先赔,赔完后不足的有购买商业险的商业险赔,申请商业险进行赔付,赔付在不足由肇事方进行补足。另外,如果买了交强和商业之外的保险的话,赔偿是按照购买的保险险种相关规定进行赔付。当然,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为了减轻赔偿责任总是会出现少陪或者不赔的现象,这种情况的话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无力赔偿分两种情形:一种是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另一种是未造成重大损失,经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无力赔偿的,由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中止的条件消失的,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关于赔偿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了的话,可以直接起诉。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若无赔付能力,那么向法院起诉以后,是可以根据法院的判决书申请执行的,一旦申请执行的话,就是什么时候有财产什么时候履行赔偿义务,但是执行的是个人的合法财产。另外,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 事故是发生在安徽-滁州吗?有没有报警?有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什么户口?有没有做过车辆类型鉴定,到底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各项医疗费用有没有相关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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