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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母已离婚,对于已经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姻亲关系解除的,扶养关系并不自然解除。 继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继子女应当...
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赡养年老父母,这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同时我国法律也规定了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义务。那么具体来说子女赡养父母都有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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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与继父或继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生母与继父或生父与继母离婚时,原则上该姻亲关系因离婚而解除; 2、但在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抚养关系形成,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产生之后,继父母对继子女抚养教育的事实并不能随着婚姻关系的消亡而消亡,双方之间形成的继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已成为一种独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解除,但并不能因夫妻婚姻关系的解除或继子女的生父母死亡而自然解除。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百善孝为先”,赡养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是必须的,即使这些长辈有这样那样的错。
1、子女可以随养父的姓,也可以随养母的姓,由养父母双方商定。收养成立后改变养子女的姓氏是养父母的一项权利,生父母无权干涉和阻挠。当然,在收养后不改变养子女的姓名也是完全可以的。 2、父母对养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双方都不得遗弃和虐待。养父母子女间的上述义务,不因养父母离婚而解除。养子女随一方生活,另一方不得拒绝承担抚养义务。同理,养子女独立生活后,对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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