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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超过应交保险费日期60天未缴纳保险费,保险合同效力中止,自中止之日起满两年未缴纳保险费,且未能与保险公司达成新的缴费协议,保险公司可以...
重疾险是只要确诊了,就可以提前给付(前提是过了观察期)是赔保额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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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是在劳动者失业时由国家支付一定费用帮助劳动者过渡的一种保险,如果中断2个月保险的,可以补缴。
投保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或者分期支付保险费。分期支付的,在支付了首期的保险费后,经催告后30日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第三十六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合同中止后,如果投保人补交保险费的话,效力恢复,如果满两年不能达成协议的,保险人可解除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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