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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最多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和地方规定80天。法律规定:《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30条:符合法律,法律规定生孩子的夫妇,女性享...
新的产假规定是98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1个婴儿,增加15天。对于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夜班,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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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陪产假国家规定基本假期128天至188天不等,最长可休至子女一周岁。我国基础产假期为98天,但计生法明确,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落实到地方,各地新修订的计生条例中都对产假天数有所延长。 已出台新计生条例的29地中,产假在法定98天的基础上延长时间最少的有30天,如,广东、湖北、天津、浙江等。而吉林、重庆、北京在修订后的计生条例中对产假的规定就弹性较大。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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