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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材料提交社区服务受理中心携带好材料到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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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到现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办公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2、注册半年后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居住证3、现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书》提交居住证处理资料4、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请资料后,资料齐全的,发行《上海市居住证》受理收据》的资料不齐全的,当场通知申请人补充资料。5、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符合处理条件的,不符合处理条件的,发行书面意见说明理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6、证书制作完成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书。7、申请人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收据。
居住证办理过程的状态信息,如受理时间、签发时间、有效期限、受理状态、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原因、制证状态、领证状态等,均可通过“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中的“居住证件查询”模块查询。此外,居住证办理信息也可拨打962222服务热线电话查询具体情况,全年无休。居住证完成系统自动签注后,信息系统会通过持证人提供的手机发送提醒短信,居住证申办人或持证人应确保提供的手机号码准确有效。如手机号码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前往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做好信息变更。收到居住证签注已通过的提醒短信后,持证人如需更新卡面有效期限,可持证到就近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持证人在居住证有效期截止日前若未收到居住证签注通过的提醒短信,可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及时到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1、到现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办公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2、注册半年后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居住证。3、现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书》提交居住证处理资料。4、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请资料后,资料齐全的,发行《上海市居住证》受理收据的资料不齐全的,当场通知申请人补充资料。5、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符合处理条件的,不符合处理条件的,发行书面意见说明理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6、证书制作完成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书。7、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取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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