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未成年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发生在校园以及学校有关的未成年学生伤害的处理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家长关心、教育部门担心的重大问题。校园伤害事故也是近...
未成年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发生在校园以及学校有关的未成年学生伤害的处理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家长关心、教育部门担心的重大问题。校园伤害事故也是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民事侵权责任。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财产.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2、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二、刑事责任。 一、校园暴力犯罪所涉及的罪名: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性侵犯罪、侵犯财富罪、聚众斗殴罪、绑架罪。 二、刑事责任年龄: (一)年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追诉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14岁以下不满16岁的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16岁以上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一、民事侵权责任。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财产.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2、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二、刑事责任。 一、校园暴力犯罪所涉及的罪名: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性侵犯罪、侵犯财富罪、聚众斗殴罪、绑架罪。 二、刑事责任年龄: (一)年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追诉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14岁以下不满16岁的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16岁以上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未成年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发生在校园以及学校有关的未成年学生伤害的处理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家长关心、教育部门担心的重大问题。校园伤害事故也是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的侵权案件中常见的案件类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根据这一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校园伤害事故有如下特点: 1、校园的范围主要包括幼儿园、学校未成年学生等教育机构。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的中、小学校或幼儿园,对在校未成年学生均负有教育、保护义务,是发生校园事故的主要场所。高校在校学生一般均已成年,其在校期间受到的伤害,应按一般侵权处理。 2、校园事故是发生在“在校期间”的有关事故。在校组织的与教学有关的其他活动期间,如在校上课、出操、开运动会,或者在校春游、参观等,但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放假期间等情形,则不应认定为在校期间。 3、校园事故的性质是对未成年学生造成认识损害的侵权事件。如果事故仅造成未成年学生的财产损害,而并未造成未成年学生的人身伤亡后果,则应按一般侵权处理。 4、校园事故中的加害行为人包括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其他学生、校外人员等,当然,在有些情况下,并没有具体的加害人,而是由于自然因素、设施老化、未成年人的特殊体质等原因,也有可能引发校园伤害事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2人已浏览
588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1,4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