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是按习俗给付的“彩礼”,依据《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
嫁妆一般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当然也不排除有例外情况,如果嫁妆是女方结婚登记以后才获得的,且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女方陪嫁的东西,离婚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五项“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是对前述四项的补充,根据我们的民间婚俗一般情况下陪嫁的东西是对女方的赠与。因此陪嫁的东西一般认定为一方财产。根据你表述,应属于婚前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孩子还在哺乳期法院会认定抚养权归女方,孩子较小时一般也会认定抚养权归女方。你如果有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情况下,如何抚养孩子有你做主,但其父有探视权。你送给别人养的一定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才可以。
女方婚后陪嫁如果女方父母没有明确表示只是赠与女方一个人的,或者男女双方没有婚内协议约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陪嫁的东西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但结婚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的财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2人已浏览
94人已浏览
346人已浏览
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