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方当事人未亲自到场办理婚姻登记、借用或冒用他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婚姻登记机关越权管辖、当事人提交的婚姻登记材料有瑕疵等。在结婚登记程序存在...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予登记结婚的情况有:《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结婚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第七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在我国,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达成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那么,在什么情况下调停协议无效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有关人民调停协议的民事案件的一些规定》第五条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调停协议无效:(1)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2)以合法形式掩盖违法目的(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4)违反法律,违反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的人民调停委员会强制调停的,调停协议无效。对于有效的调停书,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拒绝签字,应视为调停不成立,调停书不具有法律效力。没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者参加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调停时,需要确认没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者承担义务的,必须经过其同意,调停书也必须同时送达签字。没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者在收到调停书之前后悔的,人民法院必须立即作出判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8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