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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无效婚姻没有时效。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理无效婚姻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婚姻无效,并依法作出判决。人民法院不适用调解婚姻效力,应当依法...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的违法行为。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我国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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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人民法院在处理无效婚姻纠纷遵循以下原则:(一)婚姻无效制度是一种救济制度,其中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关系在形式上已成立,不过是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针对婚姻关系是否有效成立提出了质疑,婚姻法规定的四种类型的婚姻无效原因是指当事人违反了结婚的实质要件,而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当然无效。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三))在审理因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对原有配偶而重婚的一方,不得以协议方式将财产转移给另一方,已达成协议将财产转移给另一方的,应确认为无效,以确保合法配偶的财产权益。 (四)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婚龄结婚,一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起诉至法院时双方均达婚龄的,法院可以调解和好,经调解和好的,法院应责令双方在法定审限内补办结婚登记,然后法院送达调解书,经调解无效的,应当依法判决解除同居关系。 (五)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看完上述内容,我们知道法律中规定了四种情形是会导致夫妻的婚姻无效。我们要知道,无效婚姻是违法的婚姻,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因此,就有必要提出申请。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在民间,大家通常看是不是举行了婚礼,举行了婚礼的,一般认为就是夫妻了; 二、法律上,以是否到婚姻登机机关登记为标准,登记了就是合法夫妻;未登记的,只是同居。 三、当然,法律也规定的无效婚姻,意思就是即使登记了,婚姻也是无效的。 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在我国,无效婚姻主要有两类, 1、自始无效婚姻,即从来就不是合法夫妻。包括: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2、可撤销婚姻,未撤销前是合法的,撤销后就不是合法夫妻了。包括: (1)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2)未达法定婚龄的; (3)违背当事人意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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