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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 1、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
经济适用房的出卖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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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不可以进行买卖。经济适用房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的房屋,在过户后五年内不得交易,同时其转让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
根据中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1、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者拥有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宅不到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买者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经济适用住宅的,政府以原价回购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3、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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