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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感觉甲的情况,如果他主张双倍工资,需要举证你们存在劳动关系,你只需要支付他2-4月的工资,第一个月是不需要支付的,这个必须是建立在他...
1、用人单位需在1个月内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都还不签的,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需支付劳动报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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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上述劳动法律的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发出签订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并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如系劳动者的原因不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保留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据材料或已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据材料。如用人单位已经通知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而劳动者不愿意签订的,如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终止予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通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愿签订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并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你无论到哪里打官司,【未足额及时发放工资】这一点你都赢不了。 你签字了,就是证明双方是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同意“各部门员工实际出勤时间少于国家法定出勤时间的,全部按缺勤处理。你当时可以不签字的,企业对你有任何动作,你都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当然,结果一样,你都不能在这个企业继续工作了。 建议你考虑从公司停产停工,没有去劳动局备案这方面入手,向相关部门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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