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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结合具体情况,谁先动的手?对方伤情是否严重?本方是否受伤?...
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犯罪,其应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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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致伤程度承担责任,按伤害程度处罚,构成轻微伤的,按《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罚;构成轻伤以上的,按《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按致伤程度承担责任,对方先动手,可以作为减轻责任的条件。构成轻微伤的,按《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罚;构成轻伤以上的,按《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受害者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规定向加害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必要的营养费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XXXX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对方是否先动手打人,在此案中不会起决定性作用。从目前您的描述看,警察应该认定双方都有责任。如果您的朋友伤势比较严重,建议您在其看病之后,向派出所提出验伤的申请,如果验伤在轻伤以上的话,可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2、关于对方的手骨折,是否是事后故意弄伤的目前无法判断。如果您对他的手骨折的结果有异议,可以要求重新鉴定。当然这种重新鉴定是鉴定不出来是否是事后弄伤的,只能重新鉴定伤情。
如果你方达到重伤的程度,则要区分两种情况对待:若对方只是进行正当防卫,造成你方重伤是无意之举时,对方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对方除正当防卫之外还故意对你方进行重伤,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你方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警方立案侦查。另外,你方可以向对方主张民事损害赔偿,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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