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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
政策规定:《关于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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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设立(一)未满50周岁的在职参保人员、未满50周岁的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2%+缴费基数×0.01%×本人实际年龄(二)已满50周岁的在职参保人员、已满50周岁的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2%+缴费基数×0.025%×本人实际年龄(三)退休人员: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2%+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0.025%×本人实际年龄(本人基本养老金高于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以本人基本养老金为个人账户计入基数。)政策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交费率等问题在通知》(成府发[2010]6号)第二条2010年4月1日。
医保报销条件: 1.新参保及中断缴费一年以上重新参保的职工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满 6个月(不含补缴年限)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连续缴费不满 6个月的,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中断缴费不满一年的,重新参保缴费后按规定享受待遇; 4.中断缴费人员缴费中断期间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2、中国合法公民;3、指定医院就医;4、医疗费用报销在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5、累计年度报销最高额度不得超过2万元;6、医疗证明;7、医疗保险缴纳20年,退休后可享受医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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