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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提交诊断证明书即可,无需病历。...
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也是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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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伤鉴定门诊病历丢失的话,病历原件丢失,确实无法进行工伤鉴定。如果当时(第一次鉴定时)提交的是住院病历的话,或许还有机会挽救。
不是必须要,只要带病历和劳动合同去劳动局申请认定就行了,放心,如果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由用人单位举证(举证倒置原则)注意吧,病历的名字要正确,错误的话要求医院改正并盖章《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1、仅凭门诊病历一般不可以认定工伤,还需要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书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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