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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刚满一年可以休年假,根据国务院带薪年休假条例: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带薪年休假。 二、...
根据《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年休假可以在一年内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安排。单位因生产和工作特点确实需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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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员工带薪休假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员工带薪休假实施办法》规定,员工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休假。年薪天数根据员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决定。年薪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员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应计入累计工作时间。员工新进入使用者,符合本方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假日数根据本公司剩馀日历天数的折算决定,折算后不到一天的部分不享受年薪。预付款规定的换算方法是:(当年本公司剩馀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享受的年薪天数。员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的规定,应计算为累计工作时间。员工累计工作不到1年不到10年的,年薪为5天的10年不到20年的,年薪为10天的20年的,年薪为15天。
答:本案涉及的是企业职工的带薪休假制度。《带薪休假条例》第二条及第三条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按照条例的规定,小王从2013年7月1日起即可以享受带薪休假的待遇。但是参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按照该办法折算后,小王当年度应当享受的休假天数不足1整天,因此单位不应支付其未休年假的工资。
根据你的描述,公司的做法是合理的。理由如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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