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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用人单位在苏州市市区统筹范围(市本级、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新区)参保,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在职期间未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
养老保险单位21%,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3元;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劳动者不用缴;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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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分为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承担份额。 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医疗费、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单位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
社保是与工资相挂钩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生育保险(0.8%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单位0.5%-1.6%全由单位承担)。因为各地平均人均收入不同,各省市地区承担的比例有所不同。 养老保险:公司1680*20%=336,个人1680*8%=134.4; 失业保险:公司1680*1%=16.8,个人1680*0.2%=3.36; 工伤保险:公司1680*0.25%=4.2,个人0; 生育保险:公司1680*0.8%=13.44;个人0 医疗保险:公司2521*10%=252.1,个人2521*2%+3=53.42。 综上:社保公司交多少=336+16.8+4.2+13.44+252.1=622.54 社保个人交多少=134.4+3.36+53.42=191.18
1.养老保险:公司缴20%,个人缴8%,2.失业保险:公司缴1.5%,个人缴0.5%,3.工伤保险:公司缴1.0%,个人不缴;4.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5.医疗保险:公司缴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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