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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居住权是否可以分割没有具体的规定。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
1、房屋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居住权的期限由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协商确定。 2、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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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不可以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居住权是建立在房屋所有权和房屋使用权上的,有了所有权和使用权才能产生居住权。 根据法律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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