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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需要出具离婚证的,如果离婚证遗失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离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
你可以选择去当时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补办离婚证,或者出具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状况证明。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需要证明夫妻关系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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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离婚证丢了不影响再婚结婚登记,因为再婚也是按照正常结婚登记程序来办理婚姻登记,只要双方当事人带齐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亲自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即可。《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再婚离婚证遗失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查证属实后,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如果女性离婚证书丢失,需要到当初离婚的民政局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离婚证书。补办离婚证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可为有效临时身份证) (2)本人有效的户口证明(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结婚登记需要携带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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