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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为第三方侵权发生事故死亡认定为工伤的,在获得第三方民事赔偿的基础上,可以享受工伤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死亡待遇,即可以享受《工伤保险条例...
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法定情形,职工所受伤害都应当认定为工伤。第三人侵权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侵害人依法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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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陈述,工伤保险与第三人侵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前者是行政法律关系,后者是民事法律关系;在两者发生竞合时,工伤职工在获得侵权责任人的赔偿后,仍有权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法律没有规定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对侵权责任人享有代位求偿权,所以你单位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就同一件事无需重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否则对同一事件重复承担两次责任有违公平原则。以上
侵权行为人是本单位员工还是本单位以外的第三人,对工伤劳动者可否获得工伤赔偿之外的人身损害赔偿有决定意义。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该司法解释,如果劳动者所受损害是用人单位之外的第三人造成的,除了可以享受工伤保险赔偿外,还可以向侵权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因用人单位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并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侵权赔偿和工伤待遇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之间不能相互取代。劳动者获得两份赔偿是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之间并不存在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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