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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以虚假意思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应当承担过错赔偿责任;一方以虚假意思与对方签订合同,企图占有对方的财物的,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的,依法承担...
如遇,涉嫌诈骗。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建议立即报警,刑事责任取决于诈骗、贷款诈骗等具体行为。民事责任,双方签订虚假合同的,一般当事人在签订合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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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联系人一般不会承担合同责任。当合同联系人为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时,才会承担责任,如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提供虚假情况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我们都知道,合同成立生效后,一方有违反合同约定等情况的,需要承担继续履行、违约金等违约责任。那么,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合同还未成立生效,一方故意提供虚假情况造成对方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提供虚假情况等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提供虚假情况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违反合同的责任如下:(1)继续履行。是指合同义务未履行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2)采取补救措施。是指履行债务的标的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需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即可达到合同或守约方认为满意的目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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