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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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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规定: 1、下岗职工(男、女)工龄达到30年以上,全日制毕业包分配的大学本科生工龄26年以上、专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每月领取600元左右的基本生活费,达到“提前准退休”年龄段后,本人可以自行选择退休,或选择不退休; 2、若本人选择提前退休的,停止发放基本生活费,按其退休工资发放。 3、若本人愿意拿基本生活费的,直到正式退休,基本生活费自行停止。
按照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8条“企业上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生活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中重新就业的,企业应停发其生活费”之规定,劳动者下岗期间,应当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发给生活费。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规定: 1、下岗职工(男、女)工龄达到30年以上,全日制毕业包分配的大学本科生工龄26年以上、专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每月领取600元左右的基本生活费,达到“提前准退休”年龄段后,本人可以自行选择退休,或选择不退休; 2、若本人选择提前退休的,停止发放基本生活费,按其退休工资发放。 3、若本人愿意拿基本生活费的,直到正式退休,基本生活费自行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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