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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x税率-速算扣除数。 说明: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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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16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6000—3500)×25%—1005=2120(元)。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 3%0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00元 45% 13505
应纳税额等于工资薪金所得减去五险一金,减去个税起征点,然后乘以适用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2018年10月1日以后,个税起征点为5000。工资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减去起征点,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纳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务院《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扣除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扣除职工工资薪金所得后,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 工资薪金,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从2018年10月1日起,起征点为3500元)。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5%至45%)计缴个人所得税。 三费一金是指社保费、医保费、养老费和住房公积金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我们通常说工资税前税后差别大,其实是因为我们缴纳了五险一金,这些都还在自己的社保账户内,只有一部分扣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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