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4号《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产品质量仲裁检验、质量鉴定、质量事故鉴定、产品损失鉴定、...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中相关条款 《管理办法》处理质量纠纷有两种方式: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工程类型确定。房屋质量鉴定应由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局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验中心)组织。公路工程质量鉴定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竣工验收单位指定的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3、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4、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5、国家认可委员会,中国合格评估。质量管理五大工具,又称质量管理五大工具。包括:1。统计过程控制2。测量系统分析3。失效模式和效果分析4。产品质量前期规划5。生产零件批准程序。《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造成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技水平尚未发现缺陷的,不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承担推定过错责任: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的,推定销售者有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可以向生产者追偿。
申请人应当与质量鉴定组织单位签订委托书,明确质量鉴定的委托事项,并提供质量鉴定所需要的有关资料。质量鉴定委托书包括以下事项和内容:(1)委托质量鉴定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出厂等级,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2)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3)委托质量鉴定的项目和要求;(4)完成质量鉴定的时间要求;(5)质量鉴定的费用、交付方式及交付时间;(6)违约责任;(7)申请人和鉴定组织单位代表签章和时间;(8)其他必要的约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0人已浏览
286人已浏览
387人已浏览
1,1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