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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付款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 1、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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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不能超过合同多少没有明确法律规定。 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工程结算必须有合法的依据,而不是凭空设想出来的。在施工过程中,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就是按照已完的工程进行结算,根据累计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占合同总价款的比例,能够近似反映出工程的进度情况。
工程预付款又称材料预付款或材料预付款。这是发包人为帮助承包人解决工程施工前期资金紧张的困难而提前支付的一笔款项。项目是否预付款取决于工程性质、承包工程量和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另外,在合同制定时,预付款条款一般要注意三个问题:1、预付款金额,如合同价格的10%左右计;2、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如合同签订后30天内支付预付款的50%承包人的主要人员和主要机械到位后30天内支付50%承包人在支付预付款时应提供预付款保函。3、扣除工程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例如将工程进度款支付至25%到75%按工程进度款比例扣回。这三个方面一般没有强制性规定,主要由招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但不要对投标人要求太高。
用人单位无权对劳动者进行罚款,无论金额多少。 只有劳动者因为重大过失或主观故意给用人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部分或全部损失。每月扣除的工资数额不得超过劳动者本人工资的20%,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直接以劳动者违反其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罚款的行为,属于克扣工资行为,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克扣的工资。 拓展资料: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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