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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面属于高利贷利息的界定,我们可以知道,超出年利率36%部分的高利贷合同无效。 有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出借人不得在借贷时将利息扣除计入本金之...
现在根据省高院出具的意见,2010年以后,这类合同一般作为有效合同处理,原则上认定为有效,对于约定的合法利息能够得到保护。对于借贷行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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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利借贷,应认定合同无效,并可没收全部或部分本息,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有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出借人不得在借贷时将利息扣除计入本金之内,也不得计算复利,搞利滚利,否则按照实际借贷额计息或将已收取的复利返还借贷人。合同约定借贷是有偿的,但没有约定利率或约定不明的,依《民法典》的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出借人应当特别注意,如果出借人的内心意愿是订立有偿借款合同,就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条款。《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当事人自愿签订的高利贷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应当有效。高利贷利息协议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不受法律保护。 但以下情形之一的高利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的; (二)向其他营利法人借款,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方式取得的资金; (三)未依法取得贷款资格的贷款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贷款的; (四)贷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在违法犯罪活动中仍然提供贷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六)违反公序良俗的。
高利贷合同无效。法律禁止高利贷,贷款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当事人订立高利贷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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