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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政策正在改革,公安部部署10省市开展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7年7月全国实施。 目前只能回户口所在地办理。 申领人向户口所在地户籍派出...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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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委托家属办理后,邮寄过去。异地身份证补发,具体程序:(1)代理人应持有申请人(补发人)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包括办理证书的原因、申请证书的类型、与代理人的关系、代理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申请人的亲笔签名等需要说明的事项);(2)申请人(补发人)的户籍簿;(3)近期两张标准彩色照片免冠一寸二代证;(4)申请人(补发人)丢失补发居民身份证的书面申请;(5)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更换、更换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请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在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30天。
一、可以,但目前仅限在公安部公布的异地办理试点省市。依据公安部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已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如果在上述十省市可以异地办理,无需再回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如果不在上述试点省市,身份证有效期满申请换证的,需要本人带上户口本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二、相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2、《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2016年7月1日,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建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系统,加载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逐步向社会各部门提供核查服务;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工作。2016年7月1日,在10省、市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新规定可以在外地补办了,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申办流程:申办人带上新户口本并盖有派出所公章的第一页和办证人的户口信息页(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字迹必须清晰),到各异地办证受理点填写申请表、数码照相交费,手续办完后请申办人速通知家人带上办证人的新户口本和一张一寸相片(黑白、彩色均可)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居民身份证快证审批表》,派出所在快证审批表上加盖户口专用章,然后将此表交到当地公安局户政科审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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