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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一般是静态的、片断的。实物证据是人们无法与之相互交流的“哑巴证据”,它如实地记录下客观发生的事实却不能主动地向人们展...
写房租收据的注意事项: 1、在写收条时,务必清点好所收到的物品钱款的具体数额,做到准确无误、不出差错。 2、是替别人代收的,应在题目使用“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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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注意事项: 1、关于收房时间,一般开发商会提前通知,最好不要在第一天和第二天就去,虽然很着急收房,但是大家都是这个心理,因此这时候收房的人比较多,验房人员没时间陪你细看,就可能会忽略某些问题,因此最好的收房时间是可以等到三四天的时候再去,这样就有充足的时间可以好好看仔细了。 2、去的时候要去物业部门查看资料,一般有《住宅质量》、《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面积实测表》,前四个是可以带走的,要注意的是,其中《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是原件。 3、要注意核对房屋面积、合同以及价格多退少补问题,首先要确认合同和实际是否一样,结构和原设计图是否相同,房屋面积是否经过专门部门测量,与合同是否有误差,误差不要超过5%。 4、对于缴费问题一定要注意,收房之后再缴费才对,有些物业可能会催促交付,但是根据规定,开发商不能以交物业费为收房条件,因此在收房之前要拒绝一切收费,避免收房的时候出现问题但是却得不到好的解决。 5、在领取钥匙的时候,要确认是否齐全,应该包括楼钥匙、进门钥匙、信箱钥匙、水表钥匙、电表钥匙以及其他情况所需要的钥匙。
1、内容要相对完善。 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债务人署名或者签章并写清出具的日期。借条除了要写清上述事项外,还要写清借期、利息(或者租金)及逾期不还的罚息(或者违约金)等事项。收条除了要写清上述相关事项外,要特别写明法律后果是什么,比如“至此,双方债务结清”,“至此,双方委托代理合同终止”等。 2、用语要准确。 杜绝使用模糊用语,如“大概”、“估计”、“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许”等等;含义要清晰明确。笔者碰到很多人这么写借条:“a借b壹万元”,从字面上分析让人糊涂,到底是a借了b的钱还是b借了a的钱呢?其实写清楚并不难,比如可以写“a借给b壹万元”或者“a向b借壹万元”就不会产生歧义。 3、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签章,但现实中也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4、主体身份要确认。 如果是公司,查一查公司是否已经注销,公司名称是否准确(公司名称差一个字就是另一个公司了,比如“北京志诚科技公司”和“北京市志诚科技公司”就是两个不同的公司),自然人是否成年(判断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姓名是否与身份证相符合(特别注意:同音异字也会留下麻烦)。此外,主体的基本身份信息也要留下,比如自然人的年龄、住址、工作单位等。
1、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一般是静态的、片断的。实物证据是人们无法与之相互交流的“哑巴证据”,它如实地记录下客观发生的事实却不能主动地向人们展示,只能通过科学技术和实践簪簿用人的语言对其进行翻 译和解读,这同时说明实物证据与案件客观事实的关联性不如言词证据那般明显;而且,由于除视听资料以外,实物证据一般只能反映案件事实的一个片断、一个侧面、一个环节、一个场景等,而不能像言词证据那样能反映案件的全貌。因此,在对实物证据的运用中就要着力揭示实物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并注意把实物证据与言词证据结合起来使用。 2、实物证据的种类和范围与人类的认识能力密切相关。实物证据要靠人去收集和提取,它承载的证明信息要靠人去揭示,因而人类的认识能力直接决定实物证据的适用范围和证明的准确程度。证据的重要性,相信不用在强调了吧。俗话说的好,打官司就是在打证据。这句话放在任何一个诉讼当中都是成立的。如果你对证据收集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联系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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