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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
2016年1月1日以后,我国实行全面二孩政策之后不可以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2016年1月1日以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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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从2016年国家推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没有办理的就按照新人新办法处理。《人口计生法》规定第十八条:国家提倡夫妻生两个孩子。符合法律、法规条件的,可要求再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或常委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或常委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不可以,因为从2016年国家推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没有办理的就按照新人新办法处理,就算那些已经印刷好的独生子女证件大概也都已经销毁,不可能再给当事人印刷一两本,而且独生子女证的档案名册也已经封存。因此,现在新生独生子女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了,但是以前办理了的可以继续使用,同时享受到独生子女的相关政策补贴。对于以前没有办理的同样不能办理了。
现在是不可以再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现阶段我国采取的计划生育政策是:全面放开“二孩”。所以,对于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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