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取保候审属于较轻的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刑事诉讼法》第56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该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只有行政拘留,在存在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取保候审属于限制人身自由。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 确保一种随传随到的刑事强制措施。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6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3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