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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了车祸,无责方误工费保险理赔标准,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具体误工天数,然后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
标准如下: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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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因此而产生的误工费、护理费、医疗费等各项费用由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付,不足部分,由全责方自己承担。因此,误工费是保险公司全部承担还是责任方也要承担一部分,具体要看误工费是否在保险限额范围内。
车祸误工费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来赔偿: 一、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二、当事人没有固定收入,但是可以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三、当事人没有固定收入,且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入,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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