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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津政发[2013]29日),具有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区住...
天津市公租房申请条件: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类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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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符合住房保障准入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申请购买、租赁保障性住房或者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符合条件的外地来津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一个家庭原则上只能享受一种住房保障方式,但已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其中已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应当先退出住房租赁补贴,再申请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
根据你的问题描述,天津公租房申请条件有:1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2.取得廉租住房食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3.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包括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户人;4.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外地来津工作的无房人员。
天津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的均可申请,具体条件由天津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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