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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议去人社局的工伤申报部门查一下的名字。2、申请做工伤认定,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由单位在事发后30天内,受伤者或家属...
员工工伤,在住院期间被改,那么员工可以直接起诉医院,要求医院改回本人的名字。同时员工和单位因为工伤问题出现纠纷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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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不影响结果,须到工伤事故发生地劳动局认定工伤,再进行伤残鉴定。只有该机构作出的鉴定才具备法律效力,也才能作为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工伤期间可以要求享受医疗保险和伤残保险待遇。如果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关于工伤认定要确认签字吗请参考。
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的“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其所从事工作的场所。“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发生的或者急性中毒等事故。(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所谓“预备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诸如运输、备料、准备工具等。所谓“收尾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工作,诸如清理、安全储存、收拾工具和衣物等。(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的其他情形。主要是指条例出台后,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该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4)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前往疫区工作而感染该疫病的。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前往疫区,在从事疫病的防治中被感染的可能性较大,该条为《省》规定。
这个是存在一定问题的,可以重新让医院变更名字。是因为当初没有社保或者别的保险而写别人名字吗?现在是已经做了工伤认定吗?对于工伤的赔偿一般先做一个工伤认定,等伤情稳后做一个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依照工伤等级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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